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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银行理财巨亏18万,62岁老人状告银行成功获赔

2021/05/28 11:43:48 | 来源:安得财富 作者:康霞 次浏览

  在中国老百姓的心里银行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尤其是老年人,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都放在了银行,如果只是定存倒算了,最多就是资产受通胀的影响在慢慢贬值,但有些老人一进银行本来明明想存个定期,结果最后被银行工作人员忽忽悠悠就买了所谓的理财产品,到期之后连本金都亏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62岁的王某到北京某大行的龙潭支行想买一款年化收益6.1%的理财产品,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小陈告诉他这个理财产品已经卖完了,然后主动向王某推荐了另一款理财产品,还承诺年利率肯定不会低于6%的,多了还能分红,是低风险理财产品,但是一百万起购,封闭期一年,不能提前退款。

买银行理财巨亏18万,62岁老人状告银行成功获赔

  最终,在小陈的极力推荐下,王某申购了100万元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与70万元某基金产品。

  一年后,王某去银行赎回本金,结果却傻眼了——100万的本金只剩77万,加上之前的5万元分红,实际亏损率高达18%!

  说好的年化收益不低于6%呢?这下不但一分钱没赚到,本金都亏进去了,怒不可遏的王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经过调查,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小陈根本没有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对王某进行风险评估,而是直接代其操作评估成合格投资者,银行对王某作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但小陈向他推荐的金融产品合同中显示的风险等级并非均为低风险。

  更离谱的是,小陈根本没有告诉王某这是银行代销的产品,也没有出示风险说明书和合同,甚至连产品名称、投资方向也完全没有向王某介绍,导致王某一直以为这个理财产品是银行的,出于对该行作为国家银行的极度信任及小陈反复强调的低风险,王某才会同意买这款理财产品。

  事发之后王某与银行多次交涉,小陈才坦白道这些推销话术是领导集中培训时向员工统一教授的。

  最终,法院裁定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以上就是今年最高法公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无独有偶,辽宁的杨女士在2015牛市期间到平安银行想买几款固收理财产品,但是工作人员告诉她固收理财已经售罄了,转而推荐了几款所谓的“明星私募”产品,最终杨女士买了四款股票私募、公募、理财产品。

  四年后,杨女士到银行赎回时才发现,当时申购了101万元的和聚2号,如今本金损失了近20万元,另一款结构类理财产品当时认购了50万元,最终回款45万元。

  也就是说四年下来,杨女士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共亏损了25万。要知道当年北京和聚投资是市场上非常老牌资深的明星私募机构,结果却给投资人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咋舌。

  同样的,杨女士也将平安银行告上法庭,经调查发现,杨女士当时在银行做的风险评估等级为平衡型,银行应该只能向她推介最高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

  但是,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却在明知杨女士为平衡型的消费者的情况下,还向她推介了高风险等级的和聚2号、星石7号,中高风险等级的结构类理财产品,法院认为,沈阳分行在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环节存在瑕疵,未尽到以充分、必要、显着的方式向杨女士揭示案涉金融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高风险特征的适当性义务。

  最终法院裁定平安银行赔偿杨女士16.25万元。

  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银行理财根本不像大家想象得那么安全,银行工作人员的种种骚操作把投资人忽悠得天旋地转,安得财富理财师在此提醒各位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人),是时候破除对银行的盲目迷信了,不论是案例一中的北京某大行,还是案例二中的平安银行,这两个都是规模庞大、知名度极高的大银行,竟然也发生了这种情况,不仅隐瞒代销事实误导投资人以为这些理财项目是本行产品,而且根本没有向投资人解释清楚他们购买的理财产品到底是投向什么地方,投资人全程都是被银行员工牵着鼻子走,最终云里雾里就亏损了巨额资金。

  总结一下,银行的理财产品早已不是保本保息的了,自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以来所有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都成了过去式,而且你在银行里买的项目也很大可能和这个银行没有一毛钱关系,银行只是负责代销而已,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觉得我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都是安全无风险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

  如果你是风险厌恶型投资人,那么最适合你的选择其实是政府债,关于政府债的介绍安小妹写过很多,感兴趣的可以翻翻我们的往期文章。

  最后再强调一遍:银行理财保本保息的时代早已经结束了,投资人如果想买银行理财一定要看清产品说明书和合同,切莫听信银行工作人员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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