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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9 10:43:18 | 来源:华宸信托官网 作者:华宸信托 次浏览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任国兵、姜德广、郭晓川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本公司负责人吴潮科、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尹伟、财务部门负责人李晓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2.1.1 公司基本情况

  2.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1.3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2.2 公司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 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如下:

  3.2 董事

  3.3 监事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3.5 公司员工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在职员工98人,平均年龄为41.16岁。学历分布情况为:博士2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2.04%;硕士研究生49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50.00%;大学本科42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42.86%;大学专科4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4.08%;中专及以下1人,占在岗职工人数的1.02%。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以创造价值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托功能,成为联结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综合性财富管理机构,立足受托人定位,履行受托人义务,实现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满意的回报。

  4.1.2 经营方针

  坚持专业化道路,不求“大”,也不求“全”,但求“强”、“实”和“特色”。

  4.1.3 战略规划

  立足内蒙古,跻身增长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产客户,以财富管理为主体、私募投行和资产管理为两翼,以财富管理为核心业务,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业务,以私募投行为生存业务,做专财富管理,做强资产管理,做精私募投行,以供应链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为平台,打造成为具有较强资产管理能力的财富管理机构,走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发展之路。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3 市场分析

  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及自治区“十四五”开年经济恢复良好,稳步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对自治区未来五年的金融发展做了详细规划,为公司的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即跟随政策的支持方向发展业务,如支持风能、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能源等产业发展。

  (2)高净值人群结构多元,促进财富管理业务发展。2021年高净值人群结构愈发多元,年轻化趋势凸显,年轻群体创富速率加快。年轻人能更理性接受“打破刚兑”的行业趋势,同时更快的接受APP理财等互联网金融发展,这为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老龄化社会、三胎经济促进养老、教育金融产业发展。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以及生育政策的推行,使得以储蓄、私人养老保险、养老基金、子女教育基金、信托等形式为幼儿、儿童、青少年及老年人全生命周期提供金融规划咨询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4)信托行业转型窗口与方向已相对明确。《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从监管导向和行业实践来看,信托业务的转型方向已清晰,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股权投资信托等领域。公司在2021年的标品业务及家族信托业务有了突破,为2022年的业务发展开了新局。

  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

  (1)2021年全年全国各地疫情时起彼伏,在具体业务拓展过程中,无法顺利对项目企业进行及时实地尽调,错失项目介入时机;

  (2)2021年资本市场波动剧烈,股票市场多次探底以及债券市场频发违约,对公司标品业务及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带来更多风险管理的挑战;

  (3)公司业务创新能力、金融科技及团队建设与行业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制约公司发展。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始终秉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宗旨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创造了健康有序的内部环境。

  公司以合规经营为出发点,通过制度规范、考核激励、讲座培训等方式,强化员工职业操守,充实合规风险管理,营造良好的内控合规文化。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实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岗位职责的分离;始终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将互相监督制衡的运行机制贯穿全业务流程。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信息交流与反馈是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公司结合公司内部组织架构,按照业务类型建立了不同路径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公司各类信息能够有效地、准确地、及时地在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传达和反馈,每一项信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部门和员工。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的内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机构的监督评价作用。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审计部依据职能独立行使监督评价职能,通过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各类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公司审计部同时为监事会办公室,强化了审计部的监督职能,提升了监督评价与纠正的有效性。

  4.5 风险管理概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金融行业监管的不断细化,信托行业在继续升级转型的同时对强化风险治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了积极应对要求和挑战,公司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积极研究市场和政策变化,及时应变调整,通过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公司业务安全开展。

  第一,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董事会、经营层、风险合规管理部、各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四级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业务决策流程,在严防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业务落地。

  第二,针对各类业务,公司建立有所区别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规程。通过优化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多样性的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在项目立项、风险审查、项目决策、投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风险管理。

  第三,强化风险的识别与控制,注重风险的防控和化解,在报告期内,公司将防范信托业务风险摆在首位,严防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积极化解各类风险资产。第四,深入开展制度培训学习,定期核查风险监测工作,让制度真正落地,让遵规成为习惯。公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XYZH/2022BJAA18044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5.1.2 资产负债表

  5.1.3 利润表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资产负债汇总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值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准则。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企业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该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新旧准则转换影响 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2.其他准则及解释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6.2 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2021年度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出售业务发生。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风险资产分类的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6.4.1.2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按公司拥有权益比例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注: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比40%;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比35%;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25%。根据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决策须经超过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占三席。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对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4.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表外业务。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2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37,596.96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8.07%。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6.4.2.3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在有效防范和着力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恪尽职守地处理各项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加强信托项目的后期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有关信息,到期信托本金均如期或提前兑付,应分配的信托收益均如期支付受益人。截至 2021年末,公司未发生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情况。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6.5.3.3本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无相互交易情况。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无逾期不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分别于2008 年和2010 年开始执行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907.98万元,冲回应付职工薪酬调增未分配利润916.53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3,075.17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16.72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49.47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53.76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63.77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由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称“财政厅”)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划转和出资人责任交接协议书》的内容,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国资委将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0.2%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财政厅,财政厅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赵澍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免去赵澍堂公司董事职务。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免去田跃勇、周海莹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吴潮科、蒯化平、苏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吴潮科、苏娜的任职资格已被监管部门核准,成为董事会成员。拟任人蒯化平待董事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免去孙乐公司董事职务。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离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此类情况。

  8.4 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2021年,公司新增起诉案件2件。截止本报告期,公司重大未决诉讼9件,存量案件大多是由信托融资而引发的融资纠纷;上述

  案件中,处于审理程序的有3件,处于执行程序的6件。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1年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进行了2次检查,均为非现场检查,分别为“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同时,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进行了1次监管情况通报。

  公司积极配合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监管政策,重视监管机构对公司提出的各项意见,并认真落实整改。通过对监管机构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极大的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水平的提高,规范了业务操作的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内控合规经营水平。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8.9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各项监管要求,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公司主动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案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体系,设置公共教育宣传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年内开展了“以人民为中心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以及“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金融知识进万家 共度幸福安全年”等宣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年内选派一名干部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小海子镇任家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和生活在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探讨产业发展和振兴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此外,公司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派出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协助相关包联社区开展全员核酸工作,受到社区好评和主管部门表彰。

  9、净资本管理情况

  公司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在优化存量风险资产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增量业务的资本约束机制,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制,加强了公司风险监控,提高了公司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1年末,本公司净资本为66474.00万元,符合银保监会要求的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监管指标。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9208.80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8017.09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1191.71万元。本期末净资本管理监管指标情况为:本公司“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的比率为721.85%,符合银保监会大于100%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净资本/净资产”的比率为60.04%,符合银保监会大于40%的监管要求。

  10、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合规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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