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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9 10:36:56 | 来源:东莞信托官网 作者:东莞信托 次浏览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林海、张耀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1.3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4公司董事长廖玉林及财务负责人赵崇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组织结构

  图2.2公司组织结构图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6家,主要股东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8276%的股权,以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2069%的股权,其他股东中有3家股东持股比例为4.9655%、有1家股东持股比例为2.0690%。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表:

  表3.1

  备注: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转增注册资本,于2021年2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企业。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备注: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江帆、萧瑞兴、陈贺健于2019年12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2、廖玉林于2021年3月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任董事长,同年6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正式履职;3、张孟军于2021年7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为董事,同年11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表3.2-2(独立董事)

  备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耀麟于2019年12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表3.2-3(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备注:2021年6月,原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陶莉娜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务,2022年1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肖润鑫担任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1、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天、黄晓光于2019年12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2、2021年7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免去原总经理陈英职务,指定副总经理冯杰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至2022年1月23日止;3、2022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江帆为总经理,待获得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4、2022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总经理助理黄晓光免职的议案。

  3.5公司员工

  截至2021年末,公司2021年度职工人员为307人,其中信息科技人员共8人,占总人数的2.61%。

  表3.5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看清大势,聚焦重点,把握节奏,实现平衡发展的经营目标。

  4.1.2 经营方针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公司发展作用。树立全面、整体发展的观念,坚定中长期发展的信心。在经济下行期,守住风险底线,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坚守信托本源,弘扬信托文化,强化合规建设。聚焦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树立经营客户理念,有针对性地挖掘业务机会;创新发展思路,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短、长目标结合,促进业务和收入增长。积极服务实体经济,肩负起国有企业担当。

  4.1.3战略规划

  区域上立足东莞,深耕粤港澳大湾区,跟随市场主流的同时打造自身专长,打造具备专业能力和地区特色的综合型信托公司。业务上锁定传统基石业务,围绕自身能力禀赋选择培养产业金融、标品信托、服务信托、家族信托、财富管理等战略及创新业务,追求成为值得信赖的专业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金融机构的企业愿景。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单位:万元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单位:万元

  4.2.3 信托公司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科技投入情况

  2020年度公司研发了新一代综合营销服务系统(含移动端APP),2021年继续完善系统各项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并正式投入使用,报告期内总投入195.25万元。

  为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以及资管新规要求,2021年公司启动了IFRS9及净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完成所有信托项目IFRS9准则切换以及减值与定价系统建设,实现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支持对金融资产进行新三分类,以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实现金融资产减值,减值使用预期损失模型,取代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实现非标资产估值定价,对FVOCI/FVPL的非标资产也以公允价值计量。本项目报告期内投入126.5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1有利因素:

  2021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取得一定的成绩: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服务业持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降低;城镇化率继续提高。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为整个信托行业的转型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外部环境。同时,在去通道、控地产、融资压降等背景下,正是信托公司结合自身条件,制定相应的转型策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储备、改善风控机制、全面提升盈利能力、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的历史机遇。在当前政策与经济环境下,信托行业将持续深入探索发展符合监管政策的非标业务新模式,积极发展标品业务新方向,培育发展服务信托业务,在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年金等领域寻求特色化发展,同时寻求养老信托、绿色信托、REITs、遗嘱信托等领域的新突破,扩大信托制度应用领域。

  4.3.1.2不利因素:

  2021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给信托行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不利于信托资产质量的优化。同时,2021年信托产品违约风险事件频繁发生,行业频频爆雷,风险项目规模和数量持续上升,不良率持续快速攀升。此外,在“两压一降”、控地产等大背景下,在相关风险资产处置完毕和行业回归本源业务之前,监管放松的可能性很小,监管部门排查与处罚的力度也将持续,信托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仍面临巨大考验。

  整体来看,展望2022年,经济社会持续恢复,金融行业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入,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信托公司转型发展进入深水区,信托公司需要通过明确战略方向、强化专业能力、夯实社会信任基础等多方面路径,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金融供给侧改革、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培育好信托文化,塑造具有可持续性的商业模式;需要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促进非标业务的转型升级,推动净值化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打破刚性兑付;需要积极开展标品业务,从思维、业务模式、人才结构、专业能力、组织架构、客户结构、募资能力、流动性管理能力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标品业务体系;需要培育发展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养老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创新业务,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回归本源,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需要增强专业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更好地履行受托人职责。公司将致力丰富新业务布局与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双轮驱动,深耕东莞本土,辐射湾区,强化科技创新活力服务,引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立了风险管理优先的内控文化。

  内部控制环境: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各机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责,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信托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各自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经营管理层设有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审计部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各主体根据其风险管理的职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开展不同层面的管理。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组织架构、业务管理制度、授权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会计系统、计算机应用系统及保密、人事管理、风险管理及审计等方面构成,通过有效建立防火墙,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操作、决策、审计与评价相互监督和纠正的内部约束机制。

  2021年,公司继续坚持“制度先行、内控优先”原则,针对信托业务运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调整,围绕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信托财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信托运营管理、业务系统信息化改造等方面对信托业务全流程进行深入检视和梳理,形成制度流程优化方案。下一步,将根据方案完善信托业务制度,对信托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改造,编制信托业务全流程操作手册。

  2021年,公司新实施《信托业务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固有业务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2021年修订)》《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制度共计30项,进一步强化了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支撑。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报告,主动地向监管部门反映经营状况,并根据监管政策和监管意见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业务合规、健康地发展。公司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定期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信托项目执行报告,按时披露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以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机制。

  法律合规部定期出具合规管理报告,牵头组织业务流程梳理,统筹建立、修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使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计部通过常规性审计和专项审计,对公司业务活动、财务收支、资金流转、经济效益及内控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对公司各项制度提出修订完善意见。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2021年,国内外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信托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依旧复杂。公司一方面反思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建立权责相符有限授权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独立性、专业性建设;另一方面业务发展上明确“立足东莞、深耕湾区”的经营思路,对存量业务加强风险排查,根据项目现状进行分类管理、集中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注重风险预警及流动性管理,努力催收挽损。

  4.5.2 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4.5.2.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业务中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风险。公司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评估信用风险资产质量,将其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有资产总额75.66亿元,其中正常类资产54.28亿元,关注类资产21.35亿元,次级类资产115.48万元,可疑类资产117.82万元,损失类资产为0。

  在报告期内,公司存量业务信用风险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自营资产按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并按照规定标准足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或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最新净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夯实资产质量。对存在信用风险的项目,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金凰项目正采取保险索赔、金融和解等多种方式推动风险有序化解。

  4.5.2.2市场风险状况

  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由于因股市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导致公司财产或信托财产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证券投资主要是证券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基金投资、证券型资管计划、委托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以及债券投资。

  在报告期内,公司市场风险总体可控。公司管理的各类策略证券类产品整体表现较为稳定,总体收益可观,回撤可控。同时公司推出以量化对冲、量化套利等策略为主的FOF产品,在市场震荡期间获得一定收益,更有效地控制了产品的回撤风险。债券市场方面,公司标品固收业务稳健发展,规模增长迅速,业绩表现良好。

  4.5.2.3流动性风险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性比例523.46%,自有资产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性负债主要是应付税金、应付职工薪酬支出等,无对外举债。

  公司部分房地产、酒店文旅类信托项目受疫情冲击以及政策、市场变化影响,开发、销售进度不及预期,资金无法按时回笼,存在较大流动性压力。

  在报告期内,公司尽最大努力使流动性风险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正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化解项目风险,同时完善各类流动性支持及自身资本补充方案,缓释部分流动性压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4.5.2.4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内部程序、系统的不完善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整合优化部门职能,持续推进业务流程改造,加强员工培训教育以及开发信息系统等手段规范业务前中后台操作,制定了信托业务制度流程优化方案,加强审计、问责及员工行为管理排查等,提升操作合规性,防范操作风险。

  4.5.2.5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状况

  2021年公司没有被诉案件,涉诉案件均为我司作为原告方的信托业务诉讼。公司严守监管底线,积极防范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总体可控。

  4.5.2.6声誉风险状况

  2021年,公司通过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突发舆情事件应对能力、加大对舆情关键词的监测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掌握声誉事件,声誉风险总体可控。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众环审字[2022] 0510078号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海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桂权

  中国·武汉 2022年3月23日

  5.1.2 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莉娜

  5.1.3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利润表

  编辑单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

  6.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年度无需要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3或有事项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万元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万元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单位:万元

  6.5.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单位:万元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5.1.6 单位:万元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万元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单位: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单位:万元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单位:万元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万元

  6.5.2.4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赔偿准备金按公司净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021年12月31日余额23442.14万元,本年度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1 单位:万元

  表6.6.1-2 信托与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6.6.3逐笔披露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1 单位: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披露如下:

  表6.6.3.2.2 单位: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1,019.16万元,税后利润7,697.08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88,832.52万元,本年按2021年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69.71万元,信托赔偿准备384.8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83,775.0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1报告期结束项目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前五名股东无变动情况。2021年10月,经2021年股东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其余4家非主要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并在2021年12月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同意。截至报告日,上述股权暂未交割,公司股东构成没有相关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董事变动情况

  2021年2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黄晓雯同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黄晓雯辞任公司董事长及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新任董事长任职前,继续履行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职责。

  2021年3月, 经2021年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黄晓雯同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审议推举廖玉林同志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经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黄晓雯辞任公司董事职务;廖玉林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廖玉林于2021年6月获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并正式履职。

  2021年7月,经2021年股东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免职的议案》、《关于推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免去陈英董事职务,推举张孟军为第五届董事,张孟军于2021年11月获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并正式履职。

  2.监事变动情况

  2021年6月,经2021年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陶莉娜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陶莉娜辞任监事会第五届监事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6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孟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运营官的议案》,聘任张孟军为副总经理、罗炯亮为首席风险官、黄晓光为首席合规官、曾国军为首席运营官。其中张孟军、罗炯亮、曾国军于2021年11月获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

  2021年7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总经理免职的议案》,免去陈英总经理职务,并指定副总经理冯杰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代履职时间至2022年1月止。

  2021年9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崇健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赵崇健为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获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1.1固有业务:本年度无未结、新增重大未决诉讼。

  8.4.1.2 信托业务:本年度新增1宗重大诉讼,存续重大未决诉讼4宗,具体如下:

  1.新增重大诉讼: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奥拉科贸有限公司等主体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债权本金7,680万元,法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执行,目前在强制执行中。

  2.存续重大未决诉讼:公司分别诉武汉金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帮建置业有限公司等4宗诉讼案件,涉案债权本金共计138,439万元,目前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4.2.1固有业务:无。

  8.4.2.2 信托业务:有5宗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分别申请执行杭州泰华嘉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进兆贸易有限公司等4宗执行案件,涉案债权本金共计33,768万元,公司已于本年度转让上述债权;公司诉佛山市三水科伦纸业有限公司等主体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债权本金20,379万元,已于本年度调解结案。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无在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1年公司坚持审慎、合规经营,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公司在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检查后公司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东莞银保监分局就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建设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通过完善制度、梳理优化流程、加强风险排查、强化内部审计和问责等措施,贯彻落实监管意见。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3项重大事项,1项为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于2021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19版、《上海证券报》9版发布公告;1项为公司关于总经理及董事变动的公告,于2021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B4版、《上海证券报》89版发布公告;1项为公司关于更换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82版发布公告。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8.9报告期内股东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没有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8.10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9、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列席股东会会议5次,董事会会议10次,分别为2020年度股东会、2021年股东会第二次、第三次、第六次、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八次、第十九次、第二十次、第二十四次会议。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公司的财务、内控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作,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暂未发现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及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2)财务审计报告情况。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无异议,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控的监督情况。公司能够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较为健全,执行情况较好,未发现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对关联交易业务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均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值,认真执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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