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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9 10:40:47 | 来源:国投泰康信托官网 作者:国投信托 次浏览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先生、王相品先生、田玲女士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柏寿先生、总经理傅强先生、财务总监李涛先生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孙欣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⑴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⑵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SDIC TAIKANG TRUST Co, LTD.

  ⑶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⑷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34

  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dictktrust.com

  ⑹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涛

  联系电话:010-83321800

  传真:010-83321811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⑻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⑼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7层

  ⑽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B座12层

  ⑾公司聘请的常年律师事务所:

  ①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3.5公司员工

  注:公司2021年度在岗员工275人(不含外部董事、监事)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依托股东优势资源,坚持“规模适当、业绩优良、风险可控、发展健康”的发展思路,打造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行和服务信托四大业务板块,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核心理念,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行业领先的信托公司,成为卓越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值得托付的财富管理人。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注:在资产运用中,其他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在资产分布中,其他主要包括不涉及资金运用的财产权信托、货币资金、自然人贷款等。

  4.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有利因素

  4.3.1.1宏观经济方面,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GDP增速实现8.1%,超过年初制定的全年增长6%以上的预期目标,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新旧动能切换会催生新的投融资需求,为信托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更多机会,为信托公司转型创造更多契机。

  4.3.1.2金融市场方面,2021年我国主要金融指标在2020年高基数基础上保持有力增长,金融体系整体运行平稳,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稳固,金融市场环境不断向好,为信托业务更好发展提供支持。此外,监管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这客观上为信托公司的转型及服务领域提供更多方向。

  4.3.1.3信托行业方面,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一直是金融领域的工作重点。信托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在满足金融需求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创新性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信托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在寻求精细化、结构化、多元化服务实体经济的方面已初见成效,优质及具有潜力的信托公司有望在本轮市场分化中脱颖而出。

  4.3.2 不利因素

  4.3.2.1宏观经济方面,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新冠疫情影响仍为经济带来诸多不稳定与不确定性,过去一年诸多经济体遭遇了“供应链危机”“能源危机”以及“通胀危机”等,各类衍生风险层出不穷。我国虽积极应对疫情波动与衍生风险挑战,总体实现经济稳中有进,但依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如何筑牢经济复苏基础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4.3.2.2金融市场方面,由于疫情冲击的持续性影响,外加结构调整深化以及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我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性风险及其进一步传染扩大的威胁仍值得警惕,国内金融机构市场出清仍在进行,房地产市场风险溢出效应凸显,外部金融市场波动对国内扰动依旧存在。随着金融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资管新规过渡期的结束,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信托机构面临的内外部金融市场环境或将愈发严峻。

  4.3.2.3信托行业方面,当前信托行业处于转型攻坚期,传统业务规模不断收缩,旧业务模式难以为继,面临诸多监管风险与市场信用风险。信托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定位是大势所趋,但本源业务尚未能成为信托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信托行业面临经营压力加大的风险。同时,优质资产竞争激烈,行业马太效应凸显,市场对信托公司的资管、财富、受托人服务等专业度和能力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这将对信托公司的专业化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4.4.1.1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及科学决策。

  公司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建立了涵盖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审计、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维度的内控体系,制定了多项基本管理制度、一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构建了全面、动态、主动、可验证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以满足监管政策、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的要求。

  2021年公司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逐级落实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责任,构建风险管理防线,推进风险控制覆盖所有业务和岗位,形成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治理架构,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4.4.1.2内控文化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坚持长远、共享、共赢的发展理念,遵循监管机构的各项法规政策,倡导“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公司重视内控文化的建设和培育,通过定期培训和学习等多种途径使全体员工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深化员工的职业道德感和风险控制意识,培育每个员工的内控文化理念,不断强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公司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风险管理部作为内控管理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稽核审计部负责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其他各部门均是内部控制的参与者和实施者,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规定,并参与梳理更新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了全面、系统、规范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风险控制点,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通过系列管理机制与流程,确保各类风险在相应的制度约束下得到充分、有效的管控,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更为科学合理。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4.4.3.1内部控制的评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和办法,对与各项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本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良好,业务运作稳健高效,内部控制成效显着。

  4.4.3.2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

  公司风险管理部监督检查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按照管辖权限层层上报,经有权管辖的相应层级决定后开展整改。公司各个管理层级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状况

  4.5.1.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信托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来自融资类业务和债券投资类业务。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实体经济下行压力空前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持续推动制度建设,优化项目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业务流程,强化投后管理和风险监测分析,并着力加强对信用风险薄弱领域以及重点项目、重大交易对手的风险监测,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和管控成效。

  4.5.1.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或收入减少的风险,主要来自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及固有权益类资产。公司秉承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严格遵循价值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目前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4.5.1.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存在于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关键节点监控、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有效防范操作风险。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1.4监管合规风险状况

  随着资管新规的全面落地执行以及监管政策的持续强化,信托展业的合规风险不断增大,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愈发成为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石。公司不断培养合规文化,严守合规底线,健全合规经营体制、机制和制度,把合规管理融入各项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深化、固化合规理念,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4.5.1.5流动性风险状况

  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管理,持续加强日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监控,坚持资产和负债合理配置、稳健管理,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固有资产和信托业务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4.5.1.6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

  面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专业性、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公司持续推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能力,通过采取预防、监控等措施,有效防范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因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

  4.5.1.7其他风险状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持续优化业务准入标准,在业务审批中坚持科学决策,重视业务逻辑和风控逻辑,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并注重集中度风险防控;做实项目过程管理,密切跟踪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强化项目风险的预警和处置;完善重点项目监测机制,定期组织专项会议讨论汇报项目管理情况,对异常事项和潜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4.5.2.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秉承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严格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对市场风险的监控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及时跟踪、监测和预警,并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信息;选用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投资顾问,动态识别市场中潜在的风险;设置科学、操作性强的警戒与止损机制并对其严格执行,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4.5.2.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业务制度、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并充分发挥信息化管控作用,将业务流转、审批程序全部设置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动态的管理,对各操作环节的权限进行合理的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操作风险点;通过流程培训、持续督导、风险提示等形式,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结合问责机制,履行受托人职责,力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4.5.2.4监管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全面贯彻“合规风险全覆盖”理念,深化、固化合规理念,通过事前调查、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实现业务全过程合规管理。公司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对重大法规和监管政策的研究,同时高度重视交易结构的合规规划和法律文件的审查,深入分析并梳理各类业务合规要点,持续提升业务整体合规水平。

  4.5.2.5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制定并采取了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措施,进行科学的资产配置,分散投资,控制资产组合久期;密切监控和分析金融市场走势,实时调整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市场变化、交易对手违约等因素,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做好现金流预测和头寸管理;加强营销拓展,备付外部流动性补充渠道,确保流动性风险可控。

  4.5.2.6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

  公司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健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并通过培训、考核、内部监督及问责等方式推动全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尽责履职,不断提升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水平。

  4.5.2.7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明确,组织架构合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内控管理严格有效,人力资源配置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实施风险管理措施,清晰识别和界定风险,设计关键控制程序,建立了覆盖各业务条线和主要风险要素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控制和管理其他各类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投泰康信托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 (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1.2-2资产负债表(母子公司合并)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1.3-1利润表(母公司)

  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合并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已采用新租赁准则编制2021年财务报表。新租赁准则的首次执行日是2021年1月1日,该变化构成了会计政策变更。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重述2020年度的比较信息,因此采用新租赁准则而做出的重分类及调整在2021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内确认。该准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1)对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完成的经营租赁,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3)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期间是否合理确定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估计。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全部持有的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股权。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无。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无。

  6.4.1.6表外业务情况: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1年,公司信托业务转型与创新取得了显着成绩。供应链金融方面,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深耕煤炭和建材领域,“煤电融”和“筑融”系列产品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标准化投资方面,固收净值化系列产品规模快速增长,权益投资业务获得较大提升;股权投资业务方面,战略性投资、财务性投资、基金业务“三足鼎立”的生态圈体系进一步健全,财务性投资领域的一批公司上市或正在上市过程中,早期投资逐步进入回报期;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财富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落地公司首单股权家族信托,推出具有“资产管理+养老规划”双重功能的养老信托产品。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公司净资本为827,837.20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345,938.01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3,4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3,690万元,增幅为16.95%。实现净利润123,5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366万元,增幅为16.35%。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12,356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7,515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76,5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230万元,增幅为4.89%。实现净利润128,89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07万元,增幅为0.87%。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12,356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12,86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7月2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聘任李占爽先生为公司董事,陈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聘任史克通先生、田玲女士为独立董事,付磊先生、童朋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占爽先生、史克通先生、田玲女士已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固有业务:无;

  信托业务起诉1件,金额为12,800万元。发生时间为2021年11月,我司为原告,被告为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航龙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底,公司向重庆尖置公司发放贷款3.2亿,重庆航龙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担保,恒大地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至2021年11月,贷款本金余额为1.2亿。因重庆尖置公司违约,且恒大地产集团发生重大不利舆情,公司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恒大地产集团承担保证责任。各被告均未履行还款、偿还义务。2021年11月,公司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尖置公司和恒大地产集团承担偿还责任,并就抵押物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无被诉案件。

  8.3.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局未对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无下属委员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合规经营,依法管理,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3月24日发布的编号为XYZH/2022BJAB10147、XYZH/2022BJAB10148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自身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公司始终秉承“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以务实的精神、稳健的作风以及细致的服务,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公司章程等规定,坚守合规底线,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所有主动管理产品均实现平稳运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2021年荣获年度十佳社会责任机构、优秀风控信托公司、最佳公众品牌、卓越综合竞争力信托公司、杰出潜力信托公司等十余个重量级奖项。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6月,国投泰康信托联合中投保发起实施的“光萤计划”,通过屋顶光伏发电为农户提供长期且稳定收益,现运营的信托产品“国投泰康信托光萤惠农1号单一资金信托”兼具“惠农+绿色+科技金融”特色,在助力农户收益提升、保持绿色低碳运营的同时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公司持续开展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以慈善信托为抓手,紧扣时代主题及社会关切,围绕教育、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主题,自2016年以来已成立五单慈善信托,包括“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真爱梦想1号教育慈善信托”“真爱梦想2号教育慈善信托”“甘肃临洮产业扶贫慈善信托”及“国投泰康信托2020年国投教育1号慈善信托”,公司现仍有4单慈善信托存续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注重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在风险管控过程中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流程优化、方法创新、系统建设等优化工作,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内到期项目全部顺利清算,未出现兑付风险,为客户提供了必要保障;公司不断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公司重视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与相关技能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反洗钱、案件防控等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贡献力量。

  11、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公司治理,积极履行金融机构义务,切实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包括独立的、总括性、纲领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内容清晰详尽,其中明确董事会、高管层、消保工作有关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在组织管理、产品与服务、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服务收费、投诉处理、应急管理、培训等方面均有体现。公司涉及消保类相关制度37项,全部由总经理办公会、消保委员会及消保牵头部门统筹制定,逐级审查,统一签发,涉及投诉信访、个人信息保护、信息披露、消保考评、计分管理、宣教与培训、合规营销、问责管理、应急管理、网络安全等,全面涵盖消保各项工作领域。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业务情况,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组织召开全体中层以上领导、骨干业务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消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消保委员会组织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信托业务内部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营销与客户运营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职能,从源头保护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现存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梳理,新增及修订了5个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基本搭建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消保全流程管控,在产品与服务的开发设计、审批准入、营销推介等环节均嵌入和践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四是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阵地,以公司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开辟官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通过定期发布文章宣传防范非法集资、信托文化等金融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公司高度重视投诉管理,建立了投诉受理及应急处理机制,在销售专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国投财富手机APP、信托合同文本等渠道均公布了受理消费者投诉联系方式。为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时效,打通消保部门与业务部门投诉电话流转通道,对各渠道转接的有投诉意向的电话进行实时对接,降低了投诉升级率。公司通过人力和物力的安排全面保障了消费者投诉渠道的通畅和顺利运转;六是加强公司员工培训,报告期内开展了7次专题培训和1次学习测试活动,提高了公司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监管转办投诉事项2件,均为个人贷款业务类投诉,已在处理时效内妥善解决。公司未出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及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问题。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机构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行为,公司将继续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不断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效提升群众金融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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