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也可以被称之为商业本位,产生的时期在16世纪中叶后来被古典经济学给取代,重商主义建立在一个国家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也就是出口额度大于进口额度的基础之上。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积累经验越多就越富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禁止金银的输出增加金银的输入。
重商主义认为对外贸易的顺差也必须保持,就是出口必须要超过进口的数量,因此,伊丽莎白一世不仅采用了很多利于贸易发展的措施,同时也提升了商人的政治地位,重商主义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重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5世纪到16世纪是早期重商主义时期,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时期。在早期的时候重商主义主张采用行政手段禁止货币的输出和积累货币财富晚期的重商主义和早期有所不同,认为国家应该将货币输出到国外,可以方便扩大对于外国商品的购买。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区别也反映出了商业资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不同需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以及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成长确立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也曾经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真正的反映出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重商主义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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