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和信托,听起来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如今却也神奇的搭上了联系。其实是因为北京市宣武区朗琴园小区首次把物业用信托的模式来管理,于是就诞生了这么个新鲜事物。下面给大家来具体讲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物业信托主要由《信托法》和《物权法》提供保障,如今业主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于许多纠纷都会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该小区业主和原有物业管理部门一直纷争不断,后来换了新的物业并签订了契约,信托式物业就诞生了。业主大会为委托人,物业公司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为受益人。
信托就是基于信用的基础,将财物交给委托人保管,最大的受益者是广大业主。《信托法》对于受托人的义务规定得十分详尽,比如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等等。在这种模式下,每位业主都可以就不满意的情况提起诉讼,或者也可以协商减少物业费,这样灵活的解决方式完美处理了以往要么拒缴要么全交的尴尬处境。
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