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量化核心基金于2004年正式发售,属于股票型投资基金。从广义角度讲基金是所有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养老金等。从狭义角度讲具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关注的是收益性、风险性及增值的潜力。
光大量化核心基金投资所遵循的原则: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少于80%,投资于国债比例不得少于20%。
2、持有一家公司股票不得高于10%,且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高于10%。
3、该基金与其基金管理的公司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高于10%。
4、持有债券回购的期限为1年,并且到期后不得展期,其融入的资金不得超过40%。
光大量化核心基金收益分配所遵循的原则:
1、分配方式包括现金及红利再投资两种。
2、在符合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不满三个月的不可分配,若当年出现亏损则不进行分配,待弥补亏损后,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3、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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