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该类资产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本计划总资产的 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本计划总资产的 20%):收益互换、收益凭证、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股指期货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资金用途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前述衍生品类资产的持仓合约价值比例不低于本计划总资产的 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本计划总资产的 20%。
还款来源
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分配的货币资金及其等价物扣除产品应承担的税费后的净额。本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项下运作期内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预付金、备付金等)返还及其他收益。
风控措施
本计划根据《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进行投资,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 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该资产的 25%;管理人同时筛选交易对手,控制交易对手风险。本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对本计划持仓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本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至符合要求
项目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