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信托资金用于向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或归还其金融机构借款。
还款来源
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风控措施
1、保证担保: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股票质押担保:出质人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01665) 限售流通股票(以下简称“目标股票")质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率为不超过50% (质押率=贷款本金余额/ (质押目标股票价格*质押股数),质押目标股票价格为以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前20个交易日齐鲁银行股票收盘价均价、60个交易日齐鲁银行股票收盘价均价与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前1交易日齐鲁银行股票收盘价三者孰低者为准)。
项目亮点
1、担保方经营稳健: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区域品牌知名度较高,区域竞争力较强。2022年6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华宇集团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2022年6月末,华宇集团资产总额983.85亿元,负债总额665. 53亿元,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53. .48%,净凝债率48.25%,现金短债比1.14,处于“绿档”水平。2、质押标的股票优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665)作为山东省首家与外资银行实现战略合作的城商行,截至2022年9月底,总资产4,908.21亿元,总负债4,568.2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4.05亿元,实现净利润25.27亿元,同比增长19.93%。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置质押警戒线、止损线较高,风险较为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