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还款来源
1、偿付资金同时来源于发行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偿付资金同时来源于保证人保证性偿付。3、应收账款越位代偿。
风控措施
1、AA纯国有发行:发行方实控人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国有平台担保: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发行方提供其对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241,100,000.00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项目亮点
1、融资方区域第一平台,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控人是高青县财政局,主体信用评级AA。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运营的主平台,截至2021年6月,总资产156.34亿元,净资产75.37亿元,年营业收入5.68亿元,净利润1.72亿元,负债率仅48.73%;2、担保方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1日。实际控制人为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公司总资产112.47亿元,主体评级AA-,担保实力强;3、发行方提供对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足额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4、高青县,山东省财政直管县。隶属山东省淄博市,位于鲁北平原,淄博市北端,总面积831平方千米。高青县是“中国温泉之城” 、“中国白酒名城” 、“中国黑牛城”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预试点城市。2021年全年高青县生产总值为206.3亿元,同比增长8.4%,两年平均增长6.2%。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亿元,同比增长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