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佛山市华信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由受托人将以全部信托计划资金用于认购北海跨越投资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所管理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本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总额为准)的有限合伙份额。标的合伙企业拟以实缴出资为限向项目公司佛山市华信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位于佛山市的佛山海蓝城项目(以下简称“海蓝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归还项目公司股东借款。
还款来源
项目公司将海蓝城项目销售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风控措施
1、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同意为项目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2、华远置业为确保项目公司履行借款本息的支付义务,将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向标的合伙企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办理股权质押手续。3、项目公司将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不动产财产,向标的合伙企业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项目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