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信托资金用向西安高新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金控”)发放信托贷款。
还款来源
信托期间债务人按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利息,信托期满时前由债务人按照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剩余利息并归还贷款本金。
风控措施
1、西安高新独角兽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独角兽”或“保证人”)为高新金控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管理措施为高新金控在陕国投指定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高新金控、陕国投、监管银行三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暂定名),以监管高新金控信托资金使用。信托期间,高新金控向陕国投西安业务六部提交《用款计划表》等资金用途资料,经审查不违背《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后,高新金控方可使用账户内的资金。
项目亮点
资金用于补充市场化领域流动性资金,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采购及养护、商混采购、物业管理、厂房运营管理等市场化领域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且资金不得用于小贷公司、委托贷款、固定资产投资(含代建和土地整理)和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等国家明令禁止领域,严禁挪用于政府性项目投资(垫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