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补充说明
融资主体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本信托计划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整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以及部分劣后级信托份额项下标的债权变现的资金用于投资标的债券,即认购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还款来源
本项目还款来源为发行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风控措施
项目亮点
1、信托计划拟投资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流通的标准化债券,发行人违约成本较高;
2、发行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在区域泰州医药高新区为泰州市下辖的国家级医药高新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泰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泰州市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实施主体,该公司受到泰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综合实力较强;
3、发行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所在区域重要的AA+发债主体,在泰州市市级发债平台公司中资产规模排名第一,履约能力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