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西部信托•碧江城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受托人即将进行信托利益的兑付,现将兑付事宜公告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碧江城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6年11月4日
3.信托计划到期日:2018年11月4日
4.信托计划规模为:3320万元
5.受益人资金信托年收益率:
期次 | 分配时间 | 分配金额 |
第1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后13个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的【3.00】% |
第2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满2个月后的3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的【0.90】% |
第3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满5个月后的3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的【3.50】% |
第4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满11个月后的3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的【3.50】% |
第5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满17个月后的3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的【3.50】% |
第6次 | 当期信托成立日满24个月后的3工作日内 | 分配(信托资金总额×(1+8.95%×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0)-已分配的信托利益) |
6. 本次兑付的信托利益为:信托利益=信托资金总额×(1+8.95%×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0)-已分配的信托利益-增值税及附加税
7.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将在2018年11月7日内将兑付的信托利益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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