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认购我司推出的“国民信托-建湖开投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9年5月31日12:00截止打款,募集资金规模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成立。
(一)推介机构名称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为受托人或受托人认可的推介机构。
(二)杠杆水平
本信托计划不设结构化。
(三)资金投向
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湖开投”或“融资人”)享有的建湖县新建高标准厂房项目的项目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收益权”或“标的收益权”),融资人将获得的转让价款用于建湖县新建高标准厂房项目开发建设,并将按约定回购标的项目收益权,从而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
(四)保管安排
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服务。
感谢您对国民信托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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