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中常常会看到的一个词——机构投资者,但似乎对这个词的详细释义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内外对于机构投资者比较权威的说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根据《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词典》的说法,许多西方国家管理长期储蓄的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是机构投资者。很明显,这个定义所包含的机构投资者是指专门投资于证券业并积极管理这种投资的金融中介机构,它把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银行都排除在外,因此这种定义是不完备的。这些机构管理着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和投资基金或单位信托基金,其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都由专业化人员完成。
第二种是按照美国的《Black法律词典》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大的投资者,例如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以及用他人的钱进行投资的机构等。
通俗的来讲就是期权经营机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
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