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用,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超生罚款,那么在二胎全面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被取消了吗?2017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现行的计生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用,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超生罚款,在这一次的修法过程当中这一个规定也被得到了保留,12届全国人民常委会第18次会议在27日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之后计生法明确确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也将会在2017年1月1日实施。
新的计生法将该条修改成为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妇女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当中,由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也应该根据相关的规定获得扶助。
但是因为我们国家在开放的二孩政策之后,可能会有人违规生育3孩4等,社会的抚养费用,也就是针对于这些人群征收的。根据相关的了解目前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区别比较大,这也给基层的实际运作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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