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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4/29 10:31:48 | 来源:杭州工商信托官网 作者:杭州信托 次浏览

  1.1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独立董事梅建平先生、苏显泽先生、傅伟光先生认为本年度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总裁江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凯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吴庆元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angzho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Trust Co,Ltd.

  2.1.2法定代表人:虞利明

  2.1.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国际中心3801室、4101室、裙房4楼

  2.1.4邮政编码:310016

  2.1.5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ztrust.com

  2.1.6电子信箱:hztrust@hztrust.com

  2.1.7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晓勤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219652

  电子信箱:qianxq@hztrust.com

  2.1.8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1.9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国际中心41层

  2.1.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1.1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3.1.1公司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9家,报告期间股权无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3.1.1

  3.1.2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

  表3.1.2

  ★号代表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1.3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表3.1.3

  3.1.4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关联方名单:

  表3.1.4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出质公司股权情况。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职工人数:231人;平均年龄:34.67岁。

  学历分布比率

  表3.5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己任,回归信托本源,充分发挥和利用信托的制度与功能优势,打造优秀的专业化团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高质效的信托产品和服务,打造国内领先、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品质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4.1.2经营方针

  坚守受托人定位,坚持“专业、精致、恒久”的经营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思路,坚持“投资化、中长期化、基金化、产品化”的业务导向,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业务转型,构建高效的运营体系和完善的内控体系,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4.1.3战略规划

  通过机制赋能、专业赋能、品牌赋能和科技赋能,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和高效运营能力,推动业务模式转型、收入模式转型、服务领域转型和客户结构转型,实现文化理念升级、服务能力升级、风控能力升级和管理能力升级。

  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信托创新发展。在资产管理领域,充分发挥信托投融资兼备优势,注重金融能力与行业能力相结合,关注经济增长的新领域,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财富管理领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产品供给,提升配置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财富解决方案;在服务信托领域,围绕信托制度的功能优势开展业务创新,发挥受托管理的核心价值。加强资本规划与管理,优化固有业务布局和固有资产结构,实现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业务、品种

  4.2.1.1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财产管理两大类

  公司目前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

  (1)以创设和管理优质资产为目标的资产管理业务;

  (2)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财富管理业务;

  (3)以受托管理为核心的服务信托业务;

  (4)体现社会责任的慈善信托。

  4.2.1.2公司目前信托业务品种主要有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有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组合投资管理类信托。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2021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了“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宏观经济政策连续稳定,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变,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日趋成熟,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带来广阔的业务机会和空间。

  信托行业制度和监管框架的不断完善,为信托公司的定位和业务转型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也为行业发展建立了新的准则和规范。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信托文化建设,引导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鼓励开展信托本源业务,助推信托公司提质增效、稳健经营,信托行业逐步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4.3.2不利因素

  当前国内外不确定因素上升,金融市场波动持续加剧,国内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上升,金融体系局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信托业务的发展面临市场风险压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信托行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监管压降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业务,信托业管理资产总规模持续收缩,以非标融资为主的业务模式和以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方式难以为继,转型阵痛在短期内对信托公司经营形成一定冲击。

  4.4内部控制概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清晰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高级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公司前、中、后台职责明确,操作独立、运行顺畅。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顺应公司业务发展、符合监管政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行内控制度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基本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体现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根据监管要求和经营管理发展需要,适时新增或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建立了上传下达、下情上达的充分、合理的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各类信息。公司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职能分离、职责分明、协同合作,成为公司合规风险的前后道防线,并能组织落实公司的合规风险评估,整个控制活动措施到位,帮助公司降低和规避各类风险,通过后续纠正和改进达到合规和降低风险的目的,提升了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公司在确保尽职调查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项目和合作方的准入,有效控制集中度,强化项目期间管理和风险预警以防范信用风险;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特征的研究,通过适时调整策略和优化升级业务结构以防范市场风险;严格执行并不断补充和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通过问责和考核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有效性,优化和提升系统支持功能,以防范操作风险;积极关注并认真研究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机构,持续完善法律、合规工作机制,以防范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并提高制度执行力,持续强化业务风险管理,通过加强日常事项管理、提高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频次等多种方式有效落实项目后期管理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目前公司面临的风险总体可控,就存在风险的项目,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主动推进风险处置和化解工作,以保障信托财产权益。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5.1.2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5.1.3利润表(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报表)

  5.1.4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报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6.2或有事项说明

  无。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万元

  注:①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② 固有风险不良率按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评级口径确定,即固有信用风险不良率=(不良资产总额-已计提减值准备)/信用风险资产总额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表6.4.1.2

  单位: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4

  单位:万元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

  单位: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4.2.1.1

  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注: 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此部分为可选项,即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披露、部分披露或全部披露)

  公司始终坚持“专业、精致、恒久”的业务经营理念,贯彻“投资化、中长期化、基金化、产品化”的业务发展理念,围绕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转型目标,聚焦公司自身资源禀赋及业务基础,积极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加大投资类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布局,加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服务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业务的创新发展。(1)公司基于客户全生命周期,构建全流程、一站式家族信托服务体系,形成“嘉和汇沣”、“嘉和汇泽”、“嘉和汇鸿”、“嘉和汇济”四大家族信托系列,满足客户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年度内家族信托业务新增规模取得新突破。(2)财富管理高端账户管理方面,公司已形成“瑞德”、“瑞致”、“瑞泰”、“瑞昇”四大标准化产品系列,满足客户个性化资产配置需求,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年度内业务规模实现了稳健增长。(3)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公司的ABN、CMBS业务取得重大突破,先后开展金融同业小微贷款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4)证券投资信托方面,公司持续深化资本市场业务布局,推出涵盖不同策略的FOF/TOF、指数增强收益凭证、现金管理类等多个产品线,形成了景源、光源、恒源等标准化系列。(5)公司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号召,积极探索绿色信托新模式,新增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绿色债券投资信托业务,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在拓展慈善信托业务、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三农”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扶危济困,向社会奉献金融向善的温暖力量,进一步树立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1.拓展慈善信托业务

  2021年,公司新发起设立慈善信托8个,新增慈善信托440万元,资金运用范围涵盖教育、医疗、救助、扶贫以及慈善产业孵化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阳光”“之江”“暖树”“春风”等慈善信托系列产品线,强化了“工信慈善”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成立“阳光 18 号失独助困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捐助杭州市萧山区辖内失独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项目;公司成立“阳光19号困境家庭救助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捐助杭州市上城区辖内独生子女困境家庭因疾病、残疾、死亡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扶贫救助项目;公司成立“暖树2号困难家庭助学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捐助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辖内困难家庭子女完成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高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业的助学项目;公司成立“善创空间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建设杭州“善创空间”慈善基地,助力杭城慈善事业发展;公司成立“杭工信·暖树3号教育救助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对杭州市拱墅区辖内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补助。2021年,“之江1号生态保护慈善信托”向阿拉善基金会捐赠26万余元,用于乌兰布和一磴口穿沙公路敖伦布拉格支线公路防护林的种植养护,并支持基金会组织林地认养揭牌、义务种树、沙漠行走体验等其他活动多次,活动参与人数近千人,广泛传播了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提高了社会、个人与机构参与荒漠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意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至2021年末,公司存续慈善信托计划20个,全面推动带有公益属性创新业务的发展。

  2.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在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积极促进青少年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2021年10月,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杭工信·阳光5号教育助学慈善信托”音乐器材捐赠仪式在杭州建德市上马小学举行,公司党政工团及爱心员工代表参加捐赠仪式。2021年5月,公司党政工团及爱心员工代表前往丽水湖山乡中心小学,完成全校200余名学生的“六一微心愿”爱心活动,公司已连续6年与该校贫困农村学生捐资结对,持续向乡村贫困学生奉献爱心。

  3.促进“三农”产业发展

  公司以信托贷款方式支持某农品公司发展,并为其持续提供全流程的金融服务,多次通过固有资金发放流动贷款方式支持该公司拓展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供应链。2021年公司拓展涉农信贷增信业务,创新使用了林权抵押担保方式向该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4.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按照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公司自2007年起,连续15年参与杭州市“联乡结村”帮扶活动,积极支持定点帮扶对象建德市梅城镇的乡村建设。2021年,经党委决定,公司向杭州建德市梅城镇捐赠30万元,大力支持贫困农户的脱贫事业。

  5.帮扶贫困残疾群体

  结合“杭工信·阳光16号母亲微笑行动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的资金用于杭州微笑行动慈善医院运作的母亲微笑行动项目)的开展,2021年7月,公司员工代表参加“母亲微笑行动”走进新疆阿克苏大型公益活动,传递温暖,传递微笑,在志愿服务期间,公司志愿者来到病房探望患儿并协助医生进行术前安抚。7年间公司先后通过3个阳光系列慈善信托,累计帮助230余位贫困唇腭裂患儿进行免费的手术治疗。

  6.构建政企合作机制

  公司积极拜访杭州市、温州市等地的各级慈善公益机构,参加税务机关等部门举办的内部座谈会,围绕慈善信托、公益活动、合作模式、税收筹划等方面与相关人士进行深度研讨,积极为慈善事业建言献策,构建慈善事业合作机制,大力推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1年12月,在“融合参与 共富先行”温州市国际残疾人日活动中,公司与乐清市鹿城区签订慈善信托合作框架协议,计划成立针对自闭症以及因残失能等特殊家庭需求的慈善信托,加强对温州当地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公司参与“杭州市慈善信托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课题组会议,与杭州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深度研讨慈善信托专项改革工作。

  2021年,公司党委被杭州市委授予“杭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公司获评上海证券时报社诚信托“创新领先奖”、第十六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2021年度品牌建设信托公司”奖、《浙商》杂志“2021(第十二届)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奖、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优秀会员机构”奖、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杭州市2020年“春风行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受托人的职责与定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未发生因为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对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473万元,合并层面实现净利润32,609万元。本年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62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47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700万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未向公司股东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1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虞利明先生、楼未女士、江龙先生、刘宏远先生、朱虹女士、施征宇先生、梅建平先生、竺福江先生、苏显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楼未女士、刘宏远先生、苏显泽先生为新任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1年4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2021年11月,因朱虹女士、竺福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裴刚先生、傅伟光先生为新任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1年12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陈建乔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1年1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振东先生、曹玲华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建乔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1年4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聘任江龙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锐先生、汪勇先生、马晓涛先生、何平先生、冯蔚蔚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康波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其中新任高管何平先生、冯蔚蔚女士任职资格于2021年6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因公司副总裁张锐先生、首席财务官康波女士到龄退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自2021年11月1日起免去张锐先生副总裁职务;免去康波女士首席财务官职务,聘任陈凯先生为首席财务官,陈凯先生首席财务官的任职资格于2021年11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康波女士首席财务官的免职同时生效。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间,公司发生诉讼案件12起,为信托项目所涉且由公司作为原告,被告为信托项目所涉的交易对手。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1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2020年度监管意见》(浙银保监发〔2021〕151号),评价公司2020年着力完善内控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大信息科技投入,新设创新业务团队,转型基础得到一定提升,并初步探索证券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业务结构得到一定优化。同时,指出公司存在公司治理基础有待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有所不足、转型发展亟待提速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针对监管提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梳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监管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公司亦通过“强化股东股权管理”“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快业务转型发展”“大力推动信托文化建设”“切实强化受托履职”“严格落实监管政策”等措施,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实现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因换届等原因,公司董事发生变更,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B1版披露《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8.8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净资本管理风险控制指标表

  表8.8

  8.9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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