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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项目收益为税后
融资主体
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用于大冶市露天采石矿生态环境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还款来源
1、第一还款:大冶国资以用款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及自身经营收入还款,,总资产约477亿元,净资产约260亿元, 主体评级“AA+”。
2、第二还款:大冶高新投 担保,总资产约166亿元,净资产约92亿元,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风控措施
1、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AA)提供平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大冶国资(AA+)首期以其持有的市中心价值不低于3亿元的足额房产(抵押率不超过70%)为本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项目亮点
1、融资人主体评级AA+;
2、担保人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3、所在区域一般预算收入45亿,可支配财力95.32亿元;
4、融资人提供足额的房产抵押,抵押率不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