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账号
详询理财经理。
补充说明
项目收益为税后。
融资主体
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用于受让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债 务方新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 1.5 亿的债权。
还款来源
1、融资人日常经营性收入;
2、担保人日常经营性收入;
3、债权转让及回购方在信托期内按计划溢价回购债权。
风控措施
1、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债务人新泰城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2、应收账款-1.5亿应收账款足额覆盖本金,已进行转让登记。
项目亮点
1、融资主体-新泰城乡:总资产245.7亿,由新泰市财政局100%持股;是新泰市最主要的基建实施主体,目前为AA评级公开发债主体(已发行公司债),高达84%的流动资产占比为本计划提供充足的还款支持;
2、担保主体-山东泰丰:总资产130.7亿,由新泰市国资委100%持股;是新泰市最主要矿产资源开采及销售主体;目前为AA评级公开发债主体(已发行评级AA+债券),作为新泰农商行第二股东,金融机构融资渠道通畅,担保能力强;
3、应收账款:1.5亿应收账款足额覆盖本金,已进行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