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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项目收益为税后
融资主体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用于受让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扬州鼎佳市政工 程开发有限公司的60000万元标的债权,最终用于翠月西苑拆迁安 置小区(A地块)建设工程。
还款来源
1、融资人可支配收入;
2、担保人可支配收入。
风控措施
1、国有AAA担保一: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人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2019上半年总资产218.89亿元、信用AA&债券AAA)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为广陵区唯一一家AA公开发债主体。
2、国有担保二:扬州鼎佳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人为扬州市广陵区 人民政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6亿应收账款转让: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扬州鼎 佳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60000万元标的债权进行转让,到期由广陵经开回购标的债权。
项目亮点
1、国有AA担保:广陵新城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2019上半年总资产218.89亿元,资产规模在扬州市广陵区平台中位列第一。“16广陵债”规模15亿元,债券存续期间覆盖信托期间,债券信用评级AAA,主体信用评级AA。为广陵区唯一的一家AA公开发债主体。
2、国有担保:扬州鼎佳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A主体融资:广陵经开为区内重要开发建设主体,实控人为广陵区人民政府。资产规模在扬州市广陵区平台中位列第三。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偿债能力强!
3、6亿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