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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理财经理。
补充说明
项目收益为税后。
融资主体
连云港海发新农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用于受让连云港海发新农村持有的对海州发展集团3亿应收债权
还款来源
1、原债务人海发集团的经营收入;
2、担保人经营收入;
3、抵押物处置收入。
风控措施
1、实力公司偿还本息: 原债务人海发集团(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公司对其主体信用评级AA+)对转让重组后的债权承担支付本息的义务。
2、实力公司保证担保: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洲发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对其主体信用评级AA)为海发集团按约支付标的债权本息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土地抵押担保:海发集团以其持有的位于海州区锦屏山东南侧 8 号地块,产权证号为连国用(2014) 第 HZ001515 号其他商服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 88211.70 平方米,评估价值 3
项目亮点
1、市级平台债务人:海发集团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连云港市海州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主体,得到当地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2、风控措施完备:本项目属于标准政信类产品,设置了应收账款转让,土地抵押,发债主体担保,风控措施完善;
3、江苏非网红地级市:连云港市级近年极少通过信托融资,主要以中长期银行贷款和公开发债为主,整体融资成本属于江苏较低水平,建议重点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