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检新规重磅来袭
2022年10月1日起,年检即将正式实施新规。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10月起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实施。
新版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了动物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针对三种类型的动物诊疗机构,即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分类设置了许可条件。
郑州两部法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27日下午,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两部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1、不动产登记服务更贴心——网络申请与现场申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家庭教育更暖心——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站点。
咸宁两部法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
1、公民应当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未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系犬绳(链)牵引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
1、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全天及工作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2、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随意停放、丢弃或者不能正常使用车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辆车处一百元罚款,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减少或者取消车辆运营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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